新冠肺炎疫情下,消費者長期居家抗疫,對家電需求大增,或需增購新產品。不過有消費者早前購買電器,缺貨半年才獲退款,令其覺得客戶服務欠積極,延誤原因亦欠交代。
陳先生於去年8月1日在B公司網購無線充電座,當時訂單列明訂貨約需5個工作天,預計8月6日出貨。陳先生一直於網店追蹤訂單狀況,但直至9月下旬,訂單狀況仍然維持在「待出貨」之狀態。陳先生於9月30日與B公司的線上客服聯絡,職員未有解釋延誤原因,只表示可安排換貨或退款,陳先生當時未能即時決定更換甚麼貨品。
翌日,陳先生再次聯絡線上客服,但未能成功,故於10月3日在B公司網店提交電子表格投訴,但同樣沒有收到任何回覆。陳先生不滿B公司作為一家大型網店,在貨期延誤超過一個月下,仍沒有主動通知客戶,而且,當客戶主動聯絡時,公司既未有就貨期延誤解釋,亦沒有積極跟進,因此決定向消費者委員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表示,即使自去年10月起介入,B公司起初仍沒有積極處理,經屢次與B公司聯絡後,B公司終在兩個月後回覆,表示正為訂單安排退款,但依然沒有解釋貨期延誤原因或回應客戶查詢事項。B公司最終於本年1月下旬才完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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