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市一名蕭姓僱主多次趁家人不在時,對家中印尼籍看護伸狼爪,看護被威脅若不從就被送回國,但在印尼有3個小孩要養的看護因為需要工作,只能含淚強忍,慘遭性侵4次,最後在印尼同鄉的幫助下才揭發獸行,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共4罪,合併判有期徒刑7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的妻子在3年前透過仲介聘僱印尼籍女子小元(化名)擔任看護,負責照顧男子的兒子,並與男子同住在桃園龍潭區的住處,但男子常趁無旁人在場時,在同年年9月至隔年1月間,不顧小元拒絕甚至推開他反抗,仍強行撫摸她的胸部,並以手指插入陰道。
過程中男子還威脅小元,將此事若告知其他人,將立即將她送回印尼,小元考量到家鄉還有3個孩子要養且尚有負債,一再忍受男子性侵,男子之後變本加厲再度性侵小元共4次;小元最後尋求友人幫助,聽從建議偷偷錄下男子行為,並以此提出控訴。
男子事後辯稱小元曾說要當他女友,坦承2人有摟抱摸胸,但否認有威脅對方,認為是小元不滿他過年紅包太少、工作辛苦才污衊他;但法官認為小元提供的影像中確實有2人摟抱畫面,不認為小元會賠上自己名節,用遭性侵污衊僱主,最後依強制性交罪4罪各判處3年6月,合併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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