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規定車主若兩年沒有續牌或取消車輛登記即屬犯法,有關人士會被罰款或監禁,預料在2024年實施新安排。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有關車主可被判處阻嚇性刑罰甚至監禁,希望從源頭改善棄置車輛情況。
羅淑佩在電台節目表示,在現行條例下,若車主兩年沒有為登記車輛續牌,只會被取消登記,因此讓部分車主利用漏洞棄置車輛,當局亦無法追究責任。當局建議修例,違法車主可被判處阻嚇性刑罰甚至監禁,希望從源頭改善情況,並建立公民意識。她指,現時有不少電單車被棄置在後巷,而當局早前進行的聯合行動已清理全港約1500架棄置車輛,希望在修例實施前已可看到成效。
民建聯議員陳恒鑌在同一節目上表示,非法棄置車輛問題持續多年,認同當局有修例的必要,希望在修例後可做得更徹底,並指罰款需有阻嚇性。他又指,在未實施新法例前,當局應盡量清理棄置車輛,又指清理棄置車輛需動用龐大公帑,建議當局向車主收回相關費用。
陳恒鑌認同當局有修例的必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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