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5+」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向高等法院發出證書,指示預計最快明年中開審的初選案不設陪審團審理。律政司今午回覆傳媒查詢指,律政司不會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而律政司司長會按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不設陪審團審理。有關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圖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向初選案代表律師發出的信件。(獨家圖片)
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香港刑事審訊制度的最根本原則其中就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維持司法公正。律政司司長會按《香港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而有關條文訂明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首宗不設陪審團的國安法案件為「唐英傑案」,唐英傑曾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司長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去年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並指明《港區國安法》開設了沒有陪審團的新審判模式,亦認為無論有沒有陪審團,被告均可以接受到公正審判。
另外,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會見傳媒時則指,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形容是最好及最恰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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