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馬鞍」逐步接近香港,天文台昨晚改發八號東北烈風或暴風信號後,至今晨﹙25日﹚5時45分指,由於「馬鞍」正遠離香港,本港風力將逐漸減弱,天文台會視乎本港風力的減弱程度,考慮在上午9至11時之間改發3號強風信號。一眾打工仔都擔心,若「落波」改掛三號風球該何時要復工呢?
1. 黑色暴雨、8號、9號及10號風球下毋須上班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在8號風球、9號或10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2. 銀行業復工時間
根據香港銀行公會指引,若中午12時後,8號烈風及強風訊號才取消,銀行將全日休息不營業。但若在12時前已取消,銀行將在在情況許可下,於「落波」後2小時恢復營業。
3. 復工時間要與僱員協定
「落波」後2小時內要復工?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僱主和僱員應預早協商在八號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後,在安全和交通情況許可下合理的復工或在家工作安排(如適用)。
在八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雖然僱員一般都要返回工作崗位,然而因為惡劣天氣的影響(例如因道路阻塞、公共交通服務受影響、水浸或山泥傾瀉等),僱員上班途中可能受到延誤,因此彈性處理僱員的復工安排是十分重要。
勞工署建議,即使事前已制定一套復工安排,亦須因應僱員實際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署方提醒,由於颱風和暴雨均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僱主不應因為僱員在惡劣天氣下不能上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地點而扣減他們的工資。僱主亦不應以此理由即時解僱該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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