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有惡化趨勢,港府加強措施防疫。其中,所有表列處所員工須每3日在進入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前日(26日)宣布,適用於餐飲處所員工的檢測要求,擴展至表列處所(包括商營浴室、公眾娛樂場所、美容院、泳池及街市等)員工(包括康復者或持有接種疫苗醫學豁免證明書員工),所有表列處所員工須每3日在進入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有關表列處所詳情可瀏覽第599F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99F!zh-Hant-HK?xpid=ID_1585303941558_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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