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證券公司前經紀,控告他們向電腦公司職員提供賄款約7萬元及價值逾1.25萬元的禮物,以安排該電腦公司為二人的客戶提供期貨交易電腦程式服務。兩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40歲林靖釗,及36歲黃肇鋒(前稱黃詩立),案發時同為灝天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分別被裁定一項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9月8日求情及判刑。二人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案發時香港金融工程有限公司以一個電腦程式為客戶提供期貨戶口管理服務。有關程式會自動下單買入或賣出期貨,務求在短時間內為客戶賺取利潤。香港金融工程會從客戶所得利潤中收取服務費。案發期間,黃肇鋒是林靖釗的下屬。於2014年底至2015年初,黃肇鋒向他本人和林靖釗的兩名客戶推銷上述電腦程式。該兩名客戶其後使用有關程式並獲利。

一名香港金融工程時任行政總裁於2014年12月,要求兩名被告向為其客戶處理上述電腦程式的香港金融工程員工,就每筆交易支付回佣。二人希望香港金融工程員工繼續為其客戶提供服務,遂答應支付有關回佣。其後,林靖釗向上述行政總裁支付約6萬元至7萬元。黃肇鋒亦應該行政總裁要求,向對方提供價值約1.25萬元的化妝品,以及一部手提電話。

香港金融工程並不容許其職員就公司的業務和事務從被告收取利益。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香港金融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協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單偉琛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世永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