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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掃管笏村69歲退休男救生員2019年屢遭鄰家家犬侵襲不堪其擾,11月初家雞被咬死後,一怒之下亂棍痛毆惡犬,打落牙齒,受審後被裁定虐畜罪成,判監6星期。被告不服上訴,法官張慧玲今午於高等法院公佈判詞,駁回上訴,基於被告背景不作加刑。

被告陳觀興被裁定於2019年11月9日在屯門掃管笏村1區77號,殘酷用棍毆打一隻狗,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涉案狗主朱女士供稱當日早上7時被狗吠聲吵醒,到右面屋看見花園看見家犬「朱古力」在被告雞籠內,喝斥歸還不果,被告入籠舉棍刺向狗頭數下,叫道「我嘅雞死,你隻狗唔使死呀?」「朱古力」事後口腔嚴重受傷「溶溶爛爛」。被告定罪後求情指有證據顯示被告家雞被狗咬死,而且以往常遭朱女士狗隻闖入家園,造成滋擾,不斷加高加固圍欄、報警或向漁護署求助亦不果。

張官今指案發時「朱古力」沒有任何襲擊舉動,被告明顯為報復狗隻而施襲,造成傷勢十分嚴重,駁回上訴,認為應以8星期為量刑起點,原審裁判官採納6星期可算寬大,有鑑於其背景後終不加刑。

屯門掃管笏村。資料圖片
屯門掃管笏村。資料圖片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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