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公布調查報告,批評處理棄置車輛問題的部門權責不清,而且方法欠缺成效,現行措施對不負責任的車主沒有阻嚇力。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將會修例要求車主妥善處理棄置車輛,包括提高罰款額甚至監禁。
羅淑佩指,現行法例當車輛登記過期兩年後,會提示車主續牌,假如仍無處理就主取消車輛登記,不過車主就再無責任處理車輛。她強調,這些車輛棄置在後巷可能阻塞緊急通道,若發生火警時,更會阻礙市民逃生,故須要令巿民有意識,妥善處理自己的財產。
羅淑佩指新例罰則要具阻嚇力。資料圖片
羅淑佩續指,正草擬修例,要求車主在車輛登記過期後妥善處理,包括提供劏車紙證明已經劏車,但會為收藏車輛等理由提供豁免,強調新例罰則要具阻嚇力,不能只收回清理成本,屆時罰款可能會達五位數,嚴重個案甚至需要監禁,當局預計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最快2024年實施。
另外,有指定檢疫酒店的士被揭違規載街客,羅淑佩指,有關的士不能一方面收取政府資助,另一方面外出接單,否則有機會造成交叉感染,令其他乘客可能染疫,故已經叮囑營辦商不可再犯。
羅淑佩指已叮囑檢疫的士不可載街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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