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前年7月中「35+初選」,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控,有29名被告認罪,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其中認罪的胡志偉、朱凱廸及張可森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提到或會傳召認罪被告作供,主張所有被告在案件審結後一同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指被告承認案情相當詳細,即使出庭作證也只會對其自身判刑更不利,指示控方書面陳詞解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示辯方求情陳詞應限於20頁之內,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總結均須限於2頁內,中文信件須翻譯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檔法庭。胡志偉及張可森分別由大律師郭子丰及伍頴珊代表,朱凱廸則自行代表,朱凱廸預計求情不多於半小時,以中文進行,兩名大律師提到求情將少於2小時。朱凱廸及郭子丰對於是否在同案被告受審後判刑抱中立態度,伍頴珊則希望在審訊前判刑。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今呈上多宗上訴庭案例,希望案件所有被告一同在審訊後判刑,因為判刑時有眾多因素需要考慮,本案屬串謀案件,或傳召部分認罪被告出庭作供,以助理解案情。法官陳嘉信質疑被告所承認案情已經相當詳細,被告出庭作證證供對其自身判刑或更不利,指示羅天瑋稍後書面陳詞詳加解釋。

同案被告梁晃維列席旁聽,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場支持。

29名被告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

17名被告不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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