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就訂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機制,政府會盡快完成諮詢和立法工作。今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就相關規定,與社福界舉行首場諮詢會。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引述孫玉菡表示,由於草擬法案需時,預計最快明年初提交立法會討論。

狄志遠表示,諮詢會有逾200名社福界人士出席,部分人關心強制舉報機制中,員工的責任問題及機構的安排,他關注,如果員工執行時與法例有落差,機構有甚麼責任。

狄志遠說,現時的建議感覺似主要針對個別前線員工,對機構的規定較為模糊,他建議社署給予機構指引、應如何處理,如果有機構的上司刻意阻撓或拖延舉報,同樣應有法律責任。他又指,若建議可行,冀有關法例在本年底前提交立法會,料在立法會內容易有共識。

狄志遠又認為,當局稍後公布的實務指引,前線員工亦應該有份參與。

根據諮詢文件,強制舉報涵蓋經常與兒童接觸的專業人士,例如幼兒中心、社工、教師或醫護人員等。舉報將分為三級,第一級是必須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的個案,第二級和第三級則屬於轉介個案。而沒有履行舉報亦屬違法,最高可被判入獄3個月及5萬元。狄志遠認為,有關罰則具阻嚇性及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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