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元朗發生暴動,警方事隔3年於今年7月26日再次拘捕一名早前拒絕保釋候查的42歲男子。他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交至區域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遂把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屆時被告將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被告期間獲准繼續以現金連人事擔保共7萬港元保釋外出。
報稱會計師的42歲被告何贊琦,被控他於或約於2019年7月22日,在香港新界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他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需到警署報到兩次。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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