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員到早前被納入強檢的筲箕灣愛蝶灣3座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其間共檢查了約390名受檢人士。當中4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政府亦向其中兩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由公務員事務局、東區警區柴灣分區和衞生署聯合進行。行動今日上午約8時30分開始,至上午約11時30分結束。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萬元。而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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