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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警懷孕37周時,疑因妊娠毒血症需即時在伊利沙伯醫院催生,但同日成功誕下女嬰後子宮大量出血,接受3次止血程序後不治。家屬質疑事件中有醫療疏忽,包括死者於生產過程僅得助產士陪同、分娩後血壓計一度失靈等。死因庭展開死因研訊,死者丈夫質疑,太太情況理應每15分鐘量度一次血壓,但她分娩後不久暈倒時,助產士發現血壓氣泵與手臂分離,血壓計未有運作。

死者葉素欣於2016年10月6日入住伊利沙伯醫院,接受人工穿羊水、打催生針及無痛分娩針,同晚誕下女嬰,分娩後子宮無法自行收縮,導致流血不止。院方先後進行塞止血球及紗布、切除子宮手術等程序,死者延至10月9日上午去世,終年26歲。

死者丈夫馮遠通指,太太於2016年中旬證實懷孕,預產期為10月23日。馮在同年10月6日陪同當時懷孕37周的太太,往伊院作例行檢查,發現其尿液蛋白超標及血壓偏高,疑患妊娠毒血症,故需即時入院檢查。其後院方判斷太太子宮成熟適合生產,並為她打催生針、無痛分娩針,及進行人手穿羊水催生。

馮續指,太太同晚7時25分誕下女嬰,當時他在旁鼓勵生產,而在場只有3名助產士,其中一人向太太確認嬰兒性別。太太隨後感到氣促和暈眩,一名助產士上前拍她,問「喂你有冇反應?唔好嚇我。」此時太太已無法跟從指示,另一助產士檢查其血壓,發現血壓計沒有運作,繫在手臂的氣泵鬆脫,便稱「做咩唔漲嘅?」其後血壓計接駁上,太太血壓大幅下降,醫生前來協助,馮便被請出產房。

 死者家姐(中)及弟弟(右)。
死者家姐(中)及弟弟(右)。

直至8時半,馮獲通知太太生產後子宮無法自行收縮,流血不止,院方使用止血球後情況改善。惟一小時多後,太太血壓再次不穩,需在產房內即時進行切除子宮手術,深切治療部主管表示產婦出血引發各種並發症,各個器官如骨牌效應般倒下,不建議用強心藥。院方翌日為她開腹直接將紗布塞入體內,並預期在48小時後取出紗布。及至10月9日早上8時,太太再次進行止血手術,但30分鐘後心臟停頓,3小時後證實死亡。

馮質疑,事故中有醫療疏忽,包括院方沒有向家屬解釋妊娠毒血症患者接受催生的風險;為何被列為高危產婦的太太分娩時,只得3名助產士在場;太太理應要每15分鐘量一次血壓,但血壓計卻一度未能運作;醫療團隊見太太流血不止,未有立刻檢查胎盤殘留物;院方起初只安排太太在產房內做手術,卻待至她鼻孔等流血才把她推至手術室。

助產士林潔樺供稱,當日死者誕下女嬰後子宮收縮不理想,產道滲血,遂在4分鐘內注射兩劑子宮收縮針,但她的情況未見改善,估計失血約300毫升。林便告知醫生謝啟暘,謝到場後幫死者排出胎盤。

林指當晚沒有看見血壓計有問題,只是約在8至9時間一度拆除血壓臂帶,以便醫生進行靜脈注射。她確認,假如產婦有妊娠毒血症及曾注射無痛分娩針,按照部門指引理應每15分鐘量一次血壓;而病人助理在死者分娩後一度發現其血壓臂帶「唔漲」,意味著當刻沒有量度血壓,助理即在半分鐘內調整臂帶。

另一助產士鄭健玲則指,當晚7時後曾為死者鬆開臂帶,解釋因為產婦生產時會屈曲雙手,而且當時血壓計已發出聲響,顯示無法量度。死者裁判官何俊堯質疑,鄭沒有按指引紀錄血壓數字,以致無法得知死者5時半後的血壓。鄭解釋,因當時見其血壓正常,沒有即時記錄,「可能諗住一次過寫翻好,打唔到點解嗰陣冇紀錄。」

何官追問「咁咪令人懷疑你實際有冇監測到囉?」鄭補充,她當時或被其他工作耽誤,事後曾想過要補回血壓紀錄,惟死者牌板已遭封存,同意當日下班後已應填回資料。何官最後指「freeze(封存)咗之前應該要紀錄,希望你留意下。」

伊院婦產科醫生謝啟暘表示,當晚應助產士要求到產房處理死者產後出血的情況,她當時仍然清醒但感頭暈,臉色蒼白,遂吩咐助產士全速輸液。謝在7時38分進行胎盤牽引後,確認胎盤完整脫離,惟其後死者子宮收縮乏力,檢查後發現子宮頸及陰道並無撕裂,超聲波檢查亦未見胎盤有明顯殘留物。

何官指出,死者胎盤有5 x 5.5 x 2厘米的殘留物,而謝當日卻未有發現胎盤組織有異,追問他是否看錯。謝承認「我會覺得係睇錯」。至於驗血報告顯示,死者於7時45分失血量或已達1000至1200毫升,惟院方在1個半小時後只評估其總失血量為1500毫升,謝同意何官稱當時或低估流血情況。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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