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有過萬名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翌日凌晨26歲建築工人損壞大樓的閉路電視、警察牌匾等,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須賠償損失逾3,600元。裁判官溫紹明下令被告還柙至9月28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為他索取背景報告。裁判官問到,案件不複雜,為何控方事隔3年才提告,「佢哋(警方)無心理準備我會問?」
案情指,2019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於警總外聚集,並逗留至翌日凌晨。被告以噴漆損毀警察牌匾、警徽等物品,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其後被告與另外90名示威者在修頓球場外被截停搜查。被告於2019年8月29日被捕,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被告梁建韜被控於2019年6月27日,在香港島灣仔軍廠器街3號堅偉樓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即大樓外一組閉路電視鏡頭、兩個警徽及一個警察牌匾,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裁判官亦關注案發時未出現而現有的新指引,是否會影響判刑結果。辯方僅回應會以來近年案例和判刑指引求情。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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