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誰」長騙長有,又有老婦中招!一名年近8旬老婦,三日前接獲自稱是「侄兒」的男子來電,對方向老婦噓寒問暖,翌日「侄兒」再電老婦聲稱自己在內地犯法遭扣查,需要4萬元保釋金,老婦不虞有詐交錢救侄兒,最後卻聯絡到「真侄兒」得悉他無恙,始知受騙報案。豈料騙徒「食髓知味」再度致電受害老婦「加碼」,要求多6萬元保釋金,警方接報當場拘捕一名21歲涉案青年。
警方指,該名78歲老婦報案,指她於13日接獲一名男子來電,對方聲稱是老婦的侄兒並閒談。騙徒於翌日(14日)致電老婦,聲稱自己因在內地犯法遭到扣查,需要4萬元現金應急作保釋,要求受害人到指定地方交保釋金。受害老婦遂按指示到指定地方將4萬元現金交予懷疑騙徙。老婦事後聯絡上侄兒,發現他安然無恙,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騙徒見輕易得手,貪得無厭連續第二日(昨日)再致電受害人,要求多6萬元現金作保釋。灣仔警區人員接報後部署行動,同日上午在灣仔區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21歲姓張的本地男子。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指出,電話騙案手法層出不窮,其中包括假扮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業務伙伴致電受害人,以不同原因訛稱自己需要現金應急;並指示受害人不准掛斷電話,及要求把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將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或親身交予有關同黨。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1)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2)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3)若來電者稱已脅持子女、親戚或朋友,請即報警;
(4)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5)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6)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
(7)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諮詢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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