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 ISSB)關於企業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的徵求意見稿已於今年7月完成咨詢。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副管理合夥人夏其才在其可持續發展投資趨勢報告發佈會上表示,預期ISSB今年底將完成制定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新準則,香港亦可能採納新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披露準則。不過,他稱,由於相關的披露準則的信息是近期才開始傳播,料香港目前除了大型藍籌股公司外,其他公司對新的披露準則認知有限,估計香港現時最少約有40%至50%的上市公司可能暫不符合新的披露準則的要求。

夏其才繼續表示,正由於大多公司的對相關披露準則的認知模糊,望相關當局可提供資訊等協助,讓上市公司可了解新的披露準則的要求。

中小上市公司可能資源有限,對新的披露準則的完成可能有難度。夏其才指,由於中小公司資源有限,建議本港未來真的實行ISSB的ESG披露準則,相關部門可彈性處理中小公司實行的時間表,讓該些公司可循序漸進地去完成披露要求。致同(香港)諮詢副總監嚴欣琪亦補充,有製造業等相關中小型的公司或因成本資源因素較難完成新的披露準則的要求,故認為相關監管機構除了制定彈性實現時間表外,還可以制定彈性實行措施,可讓中小型公司不僅可平衡股東的利益,還能夠盡量完成升級版的可持續發展的ESG披露準則。

此外,致同香港還預期ISSB所建議的準則很可能會成爲各個不同法制管轄區的可持續發展匯報基準,並被納入當地的監管規定。因此,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認為,ISSB所建議準則中的三項要求,即披露資訊以讓投資者能夠評估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風險和機遇對公司企業價值的影響;披露涉及公司價值鏈中可持續發展風險和機遇的重要資訊;以及根據與氣候相關披露準則,對氣候風險進行情景分析,可優先納入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中。從而讓香港可持續發展匯報準則更加貼近全球標準,以及讓香港充分發揮可持續投資的潛力和提升其綠色金融中心地位。(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