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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今日下午召開的記者會上公布了今年1至8月的投訴數據,並公布了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接獲投訴警察的處理情況。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在會上表示,會方會仔細研究每一個投訴個案,適時向警方提出建議,以提升警隊服務質素。並呼籲市民以誠實態度做出合理正當的投訴。

監警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委員會主席陳錦榮指出,從去年到今年,共有767項是無法追查的個案,當中超過9成屬於即使投訴警察課多次嘗試聯絡投訴人,但投訴人始終未有現身協助調查。梅續指,該情況不僅浪費處理投訴的公共資源,也對被投訴的警員不公平,因此希望市民明白投訴是公民權利的同時,肩負公民的責任,以誠實的態度做出投訴,並留下有效聯絡信息配合投訴警察課的工作,以及提供真實、準確、全面的資料,便於警方跟進處理案件。

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隨後分享了反修例事件中所處理的投訴個案情況。截止今年8月31號為止,共有618宗須匯報投訴,牽涉1110宗指控。其中762項為輕微指控,包括三大類別:行為不當(296,佔27%),疏忽職守(264,佔24%),不禮貌(129宗 )。須知會投訴有1331宗,其中嚴重指控佔348項,佔到三成,分為兩大類別,第一濫用職權(175項,佔16%),第二項,毆打(141項,佔12%)。而投訴警察課8月31號已經提交給監警會586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中,監警會已通過566宗案件的調查報告,當中包括187宗案件全面調查,237宗無法追查,132宗撤回投訴,以簡易方式處理的有10宗。

監警會發布最新一期《監警會通訊》。
監警會發布最新一期《監警會通訊》。

而187宗的全面調查個案,牽涉292項指控,當中獲證明屬實的指控有27項,包括8項疏忽職守,5項行為不當,3項濫用職權,6項不禮貌,5項粗言穢語。無法完全證明屬實1項,疏忽職守;而未經舉報證明屬實有7項:5項疏忽職守,兩項行為不當。無法證實有91項,並無過錯有156項,虛假不確有10項。

梅達明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反修例事件通過的566宗投訴案件中,共有14位警員被訓諭,1位被口頭警告;警長中有9位被訓諭,警署警長中有6位遭訓諭,一位遭口頭警告;高級崗位中,有3位訓諭,同時有3隊人被訓諭。

而根據投訴警察課的數據,今年首8個月共接獲投訴763宗,較去年同期接獲的935宗下跌18.4%。梅達明秘書長表示,監警會講秉持「以證據為依歸,以事實為基礎」的原則,確保投訴結果不偏不倚,即保障市民申訴的權利,又保障被投訴的警務人員免遭惡意指控。

記者:解青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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