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生去年在何文田忠孝街公園內懷疑被8名童黨凌虐,包括剝去衣服,要求自行掌摑和以掃把柄抽插其下體。其中一名14歲男生否認普通襲擊、協助和教唆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4罪,案件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當日應14歲男被告邀約,赴會後遭煙灰彈面、「揸胸」以及用氣泵插入下體泵氣,不過他全程沒有參與施襲,只為旁觀者身分。
本案8名被告依次為15歲女生、13歲男生、15歲男生、14歲男生、16歲女生、14歲男生、19歲售貨員鍾嘉敏以及22歲售貨員劉文晉,案發日期為2021年7月25日至翌日凌晨。他們涉及共14罪,今受審的為第四被告,他否認普通襲擊、猥褻侵犯、協助和教唆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4罪。
庭上播放女事主X的警誡會面,她在片中表示案發時有被告將綠茶、寶礦力等飲料混合「兜頭」淋落自己全身,之後其中一名女被告著X以膠樽瓶口及掃把柄自插下體,否則她會動手。X直言「佢哋幫我真係死㗎喎」,遂將樽口「夾硬塞入去」,過程維持約10分鐘。除此,女被告亦以圓柱體狀氣泵插入X下體泵氣,X指眾多涉案人士之中最先認識她,形容對方「打得我最勁」,是事件主謀。
X表示受襲前一天才在網上認識第四被告,翌日二人在網上聊天約2小時後見面,他「目睹晒我俾人打嘅全部過程」,但與其中2男均無參與施襲。X又透露曾與另外2名男生拍過散拖,不知眾人有否黑社會背景。審訊明續。
法庭記者:湯璧瑜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