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9年的《施政報告》宣布要推出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事隔四年千呼萬喚始出來。勞工處今日公布推出以建造業工傷僱員爲對象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為參與計劃的建造業工傷僱員提供快捷的私家門診復康治療服務,協助他們早日康復並重投工作。
2020年當時的勞福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當局以4.3億推出3年自願先導計畫,估計每年有2300人受惠,獲提供到私營門診接受骨科醫生及物理治療師等服務。
勞工處今日指先導計劃為期三年,主要由政府資助,參加者只需支付公立醫院/公立診所的費用,便可獲得私家門診復康治療的服務,有關的醫療費用亦可按《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還。每名參加者均會有專人跟進復康治療及重投工作安排。復康治療服務包括醫藥治療(由普通科醫生/家庭醫生、骨科醫生或職業醫學科醫生提供)、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影像檢測服務。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對建造業工傷僱員及僱主均有裨益。工傷僱員可盡快獲得復康治療服務,避免工傷變成長期傷患。僱員早日康復重投工作,亦有助維持生產力。
政府已委聘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雅名有限公司實施先導計劃。該機構聯同其策略夥伴香港中文大學醫院,在勞工處的監督下成立工傷復康辦事處,提供先導計劃下的綜合復康治療、個案管理和工傷僱員重投工作安排的服務。
參加先導計劃的工傷僱員須符合以下資格:
(一)工傷於2022年9月1日或以後發生;
(二)遭遇工傷時從事建造業;
(三)因工傷以致肌肉骨骼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訂明並與肌肉骨骼有關的職業病;及
(四)遭遇工傷六星期後仍未復工或預期未能在六星期內復工。
勞工處會根據已呈報的工傷個案,初步識別合適的建造業工傷僱員,聯絡他們介紹先導計劃。工傷僱員須經個案醫生進行臨床評估確定其傷患適合在計劃下接受治療。
發言人提醒僱主應遵守《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盡快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讓勞工處能夠盡早聯絡及安排合資格的建造業工傷僱員參加先導計劃,接受復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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