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聖誕節,一名女童疑遭人綁架至尖沙嘴某商廈,其後被人毆打、強姦及拍裸照。繼早前兩青年被起訴強姦罪,再多兩男一女被控綁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及在10月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3人在控方不反對下,各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守宵禁令和每日往警署報到。

3名被告15歲女生、16歲少年林佑澄及17歲張浩錀,分別為中學生、兼職跟車工人和職訓局學生。他們同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之間,與陳宏烽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在違反女童X的意願下帶走她;在尖沙嘴山林道23號13樓某室內,一起襲擊X而對其造成身體傷害,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X的一段裸體影片。 

翻查資料,陳宏烽(17歲,中二學生)今年元旦被控於上述日期之間,在上址非法禁錮及強姦X,須還押候訊。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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