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昨晨公布,青海省前副省長、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傑翔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傑翔作出逮捕決定。

  今年58歲的李傑翔,長期在內蒙古包頭市工作,2016年調任內蒙首府呼和浩特市市長,第二年再調任通遼市委書記。2019年9月調任青海副省長,今年1月突去職調任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4月中紀委宣布對其進行調查。

     在十多天前,中紀委宣布對李傑「雙開」(開除公職、黨籍)。通報指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搞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

  通報提到,李傑翔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傑翔是中共十九大後第一個落馬的青海省委常委,也是2022年第一個在任上被查的省級黨委常委,同時是繼傅鐵鋼、宋亮之後第三位落馬的前通遼市委書記。官方簡歷顯示,2020年,李傑翔曾擔任木裡煤田非法開採問題調查組組長,時任青海省副省長文國棟因此事件落馬。內地媒體發現,李傑翔擔任呼和浩特市長時的市委書記是雲光中(2019年6月落馬)。李傑翔的落馬可能是內蒙古能源領域「倒查20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