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去年8月及9月涉嫌在旺角地鐵站出口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原定排期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但控方指被告在其他裁判法院涉同一案件及同一控罪,申請押後本案的審訊,以釐清法律的檢控基礎及爭論,裁判官崔美霞准許案件押後至今年11月17日再訊。
控方指,由於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牽涉同類案件,而在西九龍的案件將在10月3日裁決,故向法庭申請押後本案,釐清檢控基礎及法律上的爭論,以有助本案的審訊過程。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陳詞時,反對控方申請,批評其實只是細小的案件,過去同類案件已拖了很長時間,導致他已經筋疲力盡,精神變得崩潰,且稱其父親於審訊前兩小時入了醫院,已經92歲,不知道他的生死存亡,望盡快了結事件。崔官指,明白被告反對的原因,但為了有助控辯雙方釐清法律基礎,及善用法庭的時間,准許控方的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原定明天的審訊取消。
控罪指,被告李解新(68歲,退休人士)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旺角地鐵站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