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監會周二(27日)宣布,判罰華爾街16家金融機構合共11億美元(約85億港元),指它們違反法例,沒有妥善保存電子文件和紀錄,包括員工之間的文字訊息紀錄。受罰的包括巴克萊集團、美國銀行集團、德意志銀行和高盛集團。每家公司同意各付1.25億美元(約9.75億港元),以平息相關的法律訴訟。
美國證監會發出新聞稿指出,涉及今次事件的機構和企業,「長期以來都沒有」管理和保存電子通訊紀錄,而按照法例,它們必須按時向監管部門提供那些資料和紀錄,作監察之用。證監會主席詹斯勒發表聲明稱:「金融交易最終貴乎信任。由於那些市場參與者未能履行它們的記錄及保存賬簿的責任,我們今天指控它們未能維持這種信任。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 這種記錄保存對於維持市場誠信至關重要。」
他又說:「隨著科技變化,註冊機構只能在官方渠道內適當地進行業務通訊,並必須妥善管理及保存這些通訊,變得更加重要。」
其他同意支付罰款的機構還有花旗集團、瑞士信貸、摩根士丹利、UBS、各支付1.25億美元。富瑞集團和野村證券各支付5,000萬美元(3.9萬港元);Cantor Fitzgerald 則支付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2021年12月,JP 摩根大通銀行也因為同樣理由,被美國證監會判罰1.2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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