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疑今年8月底在大圍港鐵站出口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再次被票控1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原定排期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但控方指被告今年6月在本裁判法院涉及同類案件及控罪,向法院申請押後本案,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准許案件押後至今年10月31日提訊,及將日前發生的案件一併處理。
張官指,為了不浪費控辯雙方的資源,且讓被告不用周圍走訪,故法庭決定將本案押後至10月底,及把兩單同類案件一併處理,原定10月24日的審訊亦將擱置。
被告李解新(68歲,退休人士),被指於2022年8月24日上午11時36分至上午11時50分期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大圍港鐵站A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