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9月底實施「0+3」入境檢疫安排,所有抵港人士只需進行3日醫學監測,其間須遵守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至今日(8日),警方表示發現有個別人士漠視「黃碼」限制的規定,在「疫苗通行證」仍然顯示為「黃碼」的情況下進入餐飲處所或受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首次票控兩名持「黃碼」進入餐廳及美容院的市民,並拘捕一名涉嫌使用他人「針卡」進入餐廳的女子,亦檢控有關處所負責人。
警方於facebook表示,為保障公眾健康,警方與相關部門協調後,成功識別出3名涉嫌違反相關規例的市民。經深入調查後,警方向兩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以欺詐罪拘捕另一名涉嫌使用他人疫苗通行証二維碼進入餐飲處所的女子。同時警方亦檢控違反第599F章規例的處所負責人,當中包括一間餐廳及一所美容院。該餐廳須按規定,在傍晚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堂食,並在其他時段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14天;而該美容院則須關閉處所14天。
警方到涉事美容院調查。警方fb圖片
警方到涉事餐廳調查。警方fb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如持黃碼並進入餐飲處所及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被定額罰款5,000元;而所有餐飲處所及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黃碼」的市民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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