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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員涉前年兩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的反罪惡行動中,誣衊露宿者藏毒、襲擊露宿者及砸爛露宿者家當等,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10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代表被告郭展昇的辯方大律師指,其任暫委法官期間曾審理本案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另一案件,為免影響審訊公平性申請退出案件,獲主審法官張潔宜批准。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在區院提訊,以再釐定審訊日期。

代表首被告郭展昇的大律師鍾偉強表示,上周五收到控方文件,得知露宿者阮文山因涉另案還押,而該案正是他擔任暫委法官時處理過的案件,或因此接觸到本案以外的額外資料。他解釋,阮文山為本案主要證人,預料將需詳細盤問,但礙於其身分尷尬,公平起見,認為不適宜繼續聆訊,雖明白這樣做會對本案造成延誤,但相信若繼續審訊,出現的問題或比延誤更甚。此外,次被告韓廷光確診新冠肺炎,今日未有到庭。法官張潔宜最終同意將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再訊,以待郭展昇另聘律師。

部分涉案警員,請點擊組圖瀏覽:

被告尹栢詩(左)、被告莫志成(右)。
被告尹栢詩(左)、被告莫志成(右)。
被告梁飛鵬。
被告梁飛鵬。
被告郭展昇(西裝)。
被告郭展昇(西裝)。
被告陳守業(前)。
被告陳守業(前)。
被告:龐雋詩
被告:龐雋詩

8名被告依次為30歲男警郭展昇、29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女警龐雋詩、44歲男警長林華嘉、25歲男警莫志成、25歲女警尹栢詩、27歲男警陳守業。據悉,8人全部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早前已被停職。

郭展昇、梁飛鵬及陳守業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深水埗通洲街公園涼亭,非法及惡意對露宿者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韓廷光知悉毆打事件而故意或蓄意地不履行職責,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林華嘉、陳守業、梁飛鵬及龐雋詩分別在公園涼亭及湖邊,企圖遮蓋閉路電視攝錄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郭展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色膠箱,同日在公園湖邊損壞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9罐罐頭、兩個膠箱及一個膠櫃連抽屜。韓廷光被指見證或知悉郭展昇在他面前干犯的刑事損壞罪,但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阻止,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林華嘉、莫志成及尹栢詩,則被指於2020年2月4日至5月21日期間,在記事冊及證人口供作出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LE Van Muoi(阿十),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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