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女子於今年7月22日駕駛私家車,駛至葵盛西邨對開時,疑撞毀路旁約2米鐵欄,與她同車的52歲男休班警長疑再接力駕駛該車至500米外,女子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另她連同該休班警長各被控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兩人各准以5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兩名被告依次為報稱無業的郭秀芳(52歲)及吳志偉(52歲)。據悉,吳現已被停職。

控罪指,郭於2022年7月22日在葵涌葵聯路近燈柱FB3260(葵盛西邨巴士站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FE875的私家車。另她被控於上述同日在葵聯路34號巴士站(往葵盛東邨巴士站方向),在道路上駕駛上述私家車,而其呼氣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24微克酒精;吳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駕駛上述私家車,而其呼氣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58微克酒精。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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