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11月底起列明,12歲或以上人士必須接種3劑新冠疫苗或兩針未滿5個月,才能符合相關要求。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建議,政府應為有需要病人提供短暫「疫苗通行證豁免證明書」,以增加他們的接種意欲。
彭鴻昌在電台節目上表示,部分身體狀況暫時不適宜接種疫苗的病人反映指,在覆診後醫生確認他們的病情已穩定,並適宜打針,因此不再向他們簽發「免針紙」,但他們在接種第一針疫苗後,仍然會有一段時間未能滿足「疫苗通行證」要求,因此不能進入食肆等處所。他認為,政府應為相關有需要人士提供短暫「疫苗通行證豁免證明書」,以增加他們的接種意欲。
彭鴻昌指,相關人士在接種第一針後,仍有一段時間未能滿足要求,不能進入食肆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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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表示,政府基於科學理據收緊簽發「免針紙」的指引,是合理安排,但指部分病人對打針始終有顧慮,建議當局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更多諮詢途徑,或安排他們在接種後接受更緊密的監察,若身體出現不適反應亦可即時作出特別安排。
「疫苗通行證」11月底起列明,12歲或以上人士必須接種3劑新冠疫苗或兩針未滿5個月,才能符合相關要求。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的市民,即使在限期屆滿後開始接種第一針,仍會失去「疫苗通行證」資格一段時間。醫務衞生局回覆本網查詢表示,「疫苗通行證」11月30日起,將劃一要求所有滿12歲人士要接種3劑疫苗,考慮到部分人士屆時或需過渡安排才能滿足要求,醫衞局正考慮合適方案,暫時未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