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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上載車CAM片段,可見一名男童站在屯門某停車場泊車位內,奮不顧身「肉臂擋車」,攔阻正後退進車位的白色Tesla電動車,過程險象環生,幾乎撞倒捲入車底隨時搞出人命。

事發經過按組圖瀏覽:

一名身穿泳衣的男童站在空置泊車位上。網上片段截圖
一名身穿泳衣的男童站在空置泊車位上。網上片段截圖
白色電動車倒車準備駛至空置泊車位上。網上片段截圖
白色電動車倒車準備駛至空置泊車位上。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不知所措出手阻擋電動車倒車。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不知所措出手阻擋電動車倒車。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出手拍打電動車車尾箱示意家長正在附近。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出手拍打電動車車尾箱示意家長正在附近。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與電動車司機爭持不下。網上片段截圖
男童與電動車司機爭持不下。網上片段截圖

車Cam片段顯示拍攝日期為上周五(7日),影片可見身穿泳衣、年約10歲左右的男童站在車位上,有家長先行放低小朋友幫手搵位,其後前方一輛白色Tesla電動車正倒車駛入空置的泊車位,期間男童四處張望不知所措。電動車繼續向後倒車時,男童於是伸出手臂嘗試阻擋並拍打電動車車車尾箱示意。

男童後來又用手指向另一方的車輛,疑表明其家長正進入停車場,正等候駛至。電動車司機對於「人肉霸位」表達不滿,惟男童亦無退讓,影片到此結束,未知事後雙方如何解決。

有網民批評,「生仔真的需要考牌」、「咁樣直接可以告父母疏忽照顧兒童架,點睇都未夠18歲,入硬咁濟」、「容易車死個小朋友」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4A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或導致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東西,而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或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3個月。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刑事罪行。定罪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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