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中環「和你Lunch」示威期間 ,21歲男學生當日被捕,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兩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暫委法官黃士翔指被告攜有護目鏡及手套等物資,明顯是有備而來,與他人有默契地作非法行為,罪責不輕,但考慮到被告案發時的年紀,平衡更生需要和阻嚇效果後,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當日有示威者在各街道堵路和集結,影響附近一帶交通,而且當時正值午膳時間,吸引更多人聚集,中環作為本港商業中心,運作因此受影響。法官續指,期間示威者邊呼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香港人報仇」等政治口號,令群眾情緒更高漲。

而被告在這歷時逾1小時的集結中拋磚到路面,他以口罩蒙面隱藏自己身分,使警方執法受阻;被捕時身上有護目鏡和手套,顯然是有備而來。法官認為被告與他人有默契地作非法行為,罪責不輕,雖然他已屆21歲不能判入教導所和更生中心,但平衡阻嚇效果和他犯案時僅18歲,終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21歲被告譚家樑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黃天樂參與非法集結,及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辯方今進一步求情稱,被告還押期間得到教訓,愧於u使家人擔憂,他由被捕至今近3年飽受精神壓力,但無自怨自艾,反而積極進修,冀獲釋後回饋社會。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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