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滿洲里市公安局道北派出所民警周三(12日)凌晨3時在巡邏工作中發現一名女子正在轄區範圍某小區門口的垃圾箱裏撿拾廢棄垃圾。
經調查該女子為滿洲里市居民劉某某,警方指其在明知滿洲里市關於嚴格廢品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仍私自撿拾垃圾,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處以罰款200元(人民幣,下同)的行政處罰。
這張行政處罰到底該不該罰,引發熱議,這樣的處罰,被指沒人情味。如果能維持生活,誰大半夜3點出誰去執垃圾呢?200元,對於一般入來說,確實不多,但是,對於「拾荒女」這些弱勢群體來說需要賣多少垃圾才能換回來呢?
據悉,「執垃圾」被罰款已經不是第一次。此前,瀋陽城管曾對翻撿垃圾人員開出20元罰單。
年初以來,滿洲里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過程中出現了多宗撿拾廢品及相關聯人員陽性感染者。經綜合研判,廢品撿拾、回收等過程存在較高的疫情傳播風險。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確保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連日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相關部門開展廢品管理綜合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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