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反極權大遊行」後,有示威者集結於旺角警署附近一帶,6人事後被捕。遭制服時「拗」警員手指的20歲男地盤工人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涉及警員受傷,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法庭仍要平衡被告的更生需要,終判他入勞教中心,寄語其改過自身,明白守法守紀的重要性,將來重投社會。
2019年9月有人發起「反極權大遊行」,請點擊組圖瀏覽:
裁判官表示已看畢相關報告,惟表明不接納被告稱部分裝備由他人提供,以及不知道警員身分的說法。裁判官直言,若該人是與被告「志同道合」的人,他根本不會拗對方手指,而且他被捕一刻全副裝備是無容置疑,辯方堅持說法便要提出證據。辯方重申頭盔由其他示威者提供,被告對受傷警員感到抱歉,被捕過程中他被警棍扑頭,因此在一瞬間中有如此反應,又言事隔多年,為他帶來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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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稱,當日正值反修例示威風波的高峰,整個集結維持約1小時,人群久未散去。被告戴上頭盔、面罩、黑色鴨舌帽等裝備現身,顯然有備而來,而他將紙皮放入路旁燃點中的雜物中,可鼓動他人進一步破壞社會安寧。裁判官強調,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是法紀的象徵,法庭不能容忍襲警行為,其中一人更骨折,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不過被告案發時僅17歲,現在亦相當年輕,鑑於其更生需要,接納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當日晚上10時許,有人在旺角警署外掟汽油彈、照鐳射筆及叫囂,當時該處交通依然運作正常,尚有行人使用。及至近11時半,西洋菜南街其中一條行車線有人縱火。警方警告後展開驅散行動,被告遭制伏時掙扎,期間打警員7608頭部數下、拗其手指和試圖推開他。當另一名警員15120增援時,被告再扭對方手指。7608手指骨折需送院治理,並獲發1個月病假。
20歲地盤工人陳輝烆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他另被控同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7608和15120。同案另外5名被告中,2人亦已認罪,分別被判140天及4個月。餘下3人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明年1月12日開審。
法庭記者: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