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民政事務處今日(18日)聯同葵青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檢的青衣海悅花園3座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中共檢查了約220名受檢人士。當中兩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向其中一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今日上午約8時起,政府派員於青衣海悅花園3座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行動於上午11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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