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50歲時任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在今年6月初,涉嫌未獲授權而將零食交給八名囚犯,被控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罪。案件今日(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文傑,55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2022年6月1日,在香港未經授權而將物品,即三包Oreo餅乾及三條Wiener香腸,交給大欖懲教所囚犯李斯維、郭健威、陳偉聯及羅偉文;且在第一項控罪事發以外的另一個情況下,未經授權而將物品,即一包Oreo餅乾,交給大欖懲教所囚犯Wasim ALAM。
李另被控於同年同日,在第一及第二項罪事發以外的另一個情況下,在香港未經授權而將物品,即三包Oreo餅乾及三條'Wiener'香腸,交給大欖懲教所囚犯李斯維、郭健威、陳偉聯、羅偉文、張乾威、李業堂及曹顯勤。
法庭記者:鍾瀚霖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