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5名公務員及外判職員疑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均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3名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餘下2名被告則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的建議,將本案獨立分拆成五單案件審理,及應辯方的申請,押後再訊。期間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等。
5人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請點擊組圖瀏覽: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本案獨立分拆成5單案件審理。辯方表示,被告莫冠恒及伍敏怡擬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再訊,分別押後至11月23日及12月5日獲准。
另外,被告黃梓軒、陳國飛及文劍偉則於庭上否認控罪,辯方提到須向多名控方證人作出審問,爭議3名被告會否有意圖使用假的「安心出行」、是否真誠相信使用假的「安心出行」或日前行為是否構成入侵,故裁判官將陳及文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22日和28日作審前覆核,且分別排期至明年2月20日及21日和明年3月6日及7日進行審訊,而黃的案件則排期至明年2月14日及15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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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控罪指,5人各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