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一對夫婦,指二人涉嫌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隱瞞丈夫利益衝突,致使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批准他為一個由其擔任副主席的機構教授急救課程,以及企圖詐騙導師酬金。

案中被告黎信興(65歲),被控6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其妻周好月(66歲)則被控兩項企圖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0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兩名被告。

案件於2021年4月至5月期間發生,當時黎信興及周好月同為聖約翰兼職導師。

聖約翰如接獲外間團體申請,會安排其導師在申請機構指定的場地教授急救課程。導師每授課一小時可收取酬金80元。申請機構亦可要求由指定導師任教,但聖約翰不會批准由申請機構負責人擔任課程導師以避免利益衝突。課程完結後,有關導師須向聖約翰提交學員出席紀錄。

聖約翰於2021年4月收到世界應急聯合會(聯合會)7份申請表,要求聖約翰於同年4月至5月為聯合會在旺角一幢商業大廈舉辦7個急救訓練課程。聯合會並要求由黎信興及周好月擔任課程導師,聖約翰其後批准有關申請。

廉署指其中6項控罪指,黎信興涉嫌使用上述7份申請表及其相關課程出席紀錄誤導聖約翰。該些文件上顯示的資料,包括聯合會聯絡人,以及開班日期及地點疑為虛假。餘下2項控罪指,周好月涉嫌偽稱她為上述其中2個課程的導師,而企圖誘使聖約翰支付有關課程的酬金。

廉署調查發現,黎信興案發時是聯合會副主席,聖約翰若知道他在聯合會的角色,不會批准聯合會的申請及安排他教授有關課程。而有關課程涉及導師酬金共約12,000元。聖約翰發現事件後,沒有支付相關酬金,並安排其他導師教授有關課程,其學員急救資格沒受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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