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員胡英明就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他指去年《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實施,並新增了兩項新罪行,包括禁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以及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廉政公署至今已檢控5人,其中4人被定罪,稍後將會為立法會補選候選人安排講座,並加強宣傳廉潔選舉。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部分破壞選舉的宣傳於海外網站進行,質詢署方應如何確保選舉公平公正不受影響。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回應指,香港選舉法例實施,並無地點區分,該署會進行執法行動,或向法庭申請拘捕令,相關人士回到香港時,會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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