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浸大視覺藝術系男學生2019年聖誕節在旺角朗豪坊外被搜出1罐噴漆,事隔2年後被控。經審訊後,裁判官施祖堯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拒絕信納被告供詞指用以製作藝術品,裁定被告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上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施官裁決時引述被告指涉案噴漆會用於木板上製作藝術品,然而其供詞前後不一,問及是否需要打磨時回應含糊不清,有關鍵矛盾,故不信納。
施官再考慮到當日下午4時許有示威者在朗豪坊內叫口號,被告5時步出朗豪坊,被搜出噴漆,加上背囊內有泳鏡防毒面具手套頸套,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呈上2封浸大視覺藝術系教授的求情信,充份肯定其學業,而且勤力投入。辯方另提到案發至今近3年,控方延誤檢控。
被告陳家浩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旺角朗豪坊上海街入口外,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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