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今日(4日)凌晨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元朗炮仗坊一個住宅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35歲姓簡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人員亦拘捕13男14女,年齡介乎29歲至67歲,他們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向他們分別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被捕人士包括主持及賭客。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5張電動麻將枱、10副麻將、20張椅子及約18,000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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