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4日)上午約8時起,派員到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觀塘鯉安苑鯉怡閣,進行執法行動,人員於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是次行動共檢查了330名受檢人士。當中,3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政府亦向其中2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東區民政事務處聯同東區警區和衞生署在小西灣藍灣半島8座進行執法行動。行動共檢查了約450名受檢人士,當中2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11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5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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