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與路政署今日(5日)聯同將軍澳警區和衞生署在將軍澳頌明苑冠明閣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

是次行動共檢查了363名受檢人士,當中1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政府亦向其中13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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