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民政事務處今日(8日)聯同大埔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埔中心第11座進行執法行動。

行動共檢查了約200名受檢人士,當中兩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一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機電工程署今早聯同屯門警區和衞生署在屯門卓爾居7座進行執法行動。是次行動共檢查了142名受檢人士,均已按規定進行檢測。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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