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錦上路站上蓋物業柏瓏的部分工序與審批圖則稍有出入,發展商已於相關位置分別進行修正方案或設計更新方案。
信和表示,該公司一貫非常重視項目質素,貫徹既定品質管理系統,項目的地盤監督團隊於10月中旬至下旬進行例行檢查期間,發現部分工序與審批圖則稍有出入,已要求全面檢查及跟進,包括於相關位置分別進行修正方案或設計更新方案,而有關方案已獲註冊結構工程師同意。施工期間,團隊已做妥防塵及防噪音等保護措施,整體項目工程進度不會受到影響。
港鐵公司表示,已接獲項目發展商的通報,亦知悉有關的跟進方案,已要求發展商嚴謹處理。
屋宇署回應指,該署於11月10日下午向註冊結構工程師了解,得悉有關地盤剛完成地基工程,並正進行樁帽及上蓋混凝土支柱建築工程。於工程進行期間,註冊結構工程師發現部份支柱因鋼筋安裝出現錯誤,故要求註冊承建商進行相關修正工程。註冊結構工程師認為有關欠妥事項並不會構成即時危險,故並沒有向屋宇署報告。該署於接獲傳媒查詢前並無收到相關通知。該署會於11月11日到地盤現場視察了解情況及繼續與有關人士跟進,以便確認沒有違反守則及條例的情況。根據暫時掌握的資料,是次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察覺工程出錯並及後進行修正工程,顯示現行規管及監管制度發揮其有效作用。
屋宇署重申,政府一直重視建築工程的安全及質素,就私人發展項目而言,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負責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必須妥善監督建築工程,以確保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該工程的批准圖則,以及建築事務監督按上述法例施加的命令或條件進行,包括符合規定的標準。根據《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在工程進行期間,若註冊建築專業人士、註冊承建商,以及他們的適任技術人員發現有欠妥事項,需按既定機制啟動有關程序及予以糾正,以及當有關事項會構成即時危險,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報告。
錦上路站柏瓏由信和、嘉華及中國海外合作發展,項目今年4月底開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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