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拾遺不報、將財物據為己有即屬犯法。警方於10月13日接獲一名46歲非華裔男子報案,指早前遺留銀包於一港鐵站內,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事主的銀包被一位工人拾獲,之後交予一名地盤安全主任處理。

該名地盤安全主任其後向事主聲稱銀包已轉交巡邏警員,惟警員翻看閉路電視及調查,發現該地盤安全主任曾誤導事主及警務人員。

警方今日(14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本地男子,涉嫌「盜竊」及「誤導警務人員」。事主損失的財物價值共3420元,案件現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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