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昨日(17日)在區內進行重點交通執法行動,針對與行人、單車及違例泊車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確保道路暢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907張針對交通違例事項或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事項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即時拖走18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及向8輛涉嫌非法改裝之車輛發出車輛檢驗令。
有市民駕駛懷疑電動單車,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等罪被捕。
有違例的士被拖走。
違例車輛被拖走。
警員向違例司機發出告票。
另外,人員共發出23張傳票,當中主要涉及不小心駕駛、不依交通燈號騎踏單車、身處距離燈號控制過路處或行人天橋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進行或致使或允許他人在道路上進行車輛維修等。
行動期間,人員在荔枝角道近長荔街發現一名男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遂拘捕該名56歲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佩帶頭盔」等罪行。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