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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病童周天瑜於2018年不幸患上惡性腫瘤橫紋肌肉瘤,2020年5月手術期間發生醫療事故,慘變植物人。昏迷卧床至今兩年半,但有關當局一直未有合理的答覆,周爸爸一直在社交平台更新女兒情況,為天瑜討回公道。而日前周爸爸更接受星島頭條獨家專訪,再次講述今次醫療事故的內容。

周天瑜
周天瑜
醫療事故後慘變植物人
醫療事故後慘變植物人

Mirror事件 李家超:「立即成立調查小組」

「我不是想抽別人水,Mirror事件跌螢光幕下來,政府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一兩個月兩三個月調查,之後就出報告。為何我這件事兩年半了,到今時今日都未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覆,我不會放棄,我不只是為天瑜這麼簡單,這是社會公義問題。」天瑜爸爸堅定地說。

Mirror演唱會發生大型事故
Mirror演唱會發生大型事故
特首李家超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小組
特首李家超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小組

一切由血庫紀錄錯誤開始

天瑜爸爸早前在社交平台表示過天瑜原本需要用一種特別血(CMV Netgetive),於2019年12月時醫生發現天瑜已不需要用這種特別血,於是就更改她的紀錄,但要完成這手續,需要兩個動作才可以完成,第一要更改醫生的排版,第二要通知血庫更改紀錄,但怎料有關人員只更改了醫生排版,忘記了更改血庫紀錄。

2020年5月21日,天瑜接受腫瘤切除手術,當日早上10時許開始做手術,醫生指已將肉眼所見的癌細胞完全清除。至中午12時37分,麻醉科呂醫生發現天瑜有代謝性酸中毒情況,需要進行輸血。手術室內有小型血庫,醫生去小血庫取血,可是根據小血庫舊紀錄天瑜需用特別血,系統拒絕提供血液包,麻醉科醫生派人去中央血庫取特別血,等了足足48分鐘才為天瑜輸血。而搶救過程裏天瑜的肚子脹了很多,醫生決定劏開她的肚子放了差不多一公升水份,初步懷疑受天瑜一直使用的癌症藥物影響,醫生最後搶救成功,但可惜天瑜因腦部缺氧而慘變植物人,醫生表示6至8個星期會有一個詳細報告...

天瑜爸爸憶述發生事故的情況
天瑜爸爸憶述發生事故的情況
日前天瑜爸爸接女兒回家短聚4天
日前天瑜爸爸接女兒回家短聚4天

一句說話令天瑜爸爸起疑心

今次醫療事故至少涉及3位醫護人員,包括兒童醫院血液及腫瘤科甄醫生、瑪麗醫院麻醉科呂醫生及小兒外科李醫生,周爸爸不停聯絡院方,但答覆都只是話事件複雜要再多點時間,由5月就等到9月,才出現一個線索...

2020年9月初病人聯絡組致電天瑜爸爸表示:「可能問題不是這麼簡單的。」天瑜爸爸疑惑地追問:「什麼叫不是很簡單?是不是有什麼不可以告訴我?」之後聯絡組就說留給醫生遲一點回答。這次之後,天瑜爸爸開始調查事件。他表示:「10月12日的會議裏,Dr. Ann Chan跟我說,現在初步懷疑覺得不關藥物及心臟問題,出現一個液體過載的情況,可能液體走到腹腔內壓著血管影響血液回流心臟,導致心臟停頓。我們經過醫生的檢討,不發覺有任何人為錯誤
這不是醫療事故,沒有任何誘因導致這事件的。」不過, 2020年11月18日,Dr. Ann Chan又再跟周先生說,這次事件可能是部門之間問題,血庫跟手術室部門同事有點溝通上的問題,於是出現延時輸血的事件。

事故隔了半年後,醫方才承認同事之間溝通上有問題,天瑜爸爸對醫方感到失望:「他們一早知道有延遲輸血,因為延遲輸血這件事是發生在手術當日,在手術室內找醫生都知道的。你為何知道延遲輸血的情況之下,過了五個月都仍然跟我說不是醫療事故沒有人為錯誤呢?這是欺騙!」而醫院被問到為何半年後才跟天瑜爸爸交代原因,院方表示因為不知道這個延時輸血跟心跳停頓有否直接關係,所以不能答實天瑜爸爸,對於此回應天瑜爸爸表示不接受這個解釋。

公開醫管局信件   求社會公義

今次專訪中周爸爸更首次公開有關當局的回覆信件,當中院方解釋麻醉科呂美珊醫生因為手術當日情況危急,所以修改過「原來版本」醫療紀錄,修改的資料主要是液體進出量、藥物、急救、腦波指數、脈壓變異率等,院方亦表明無任何隱瞞。

公開醫管局信件
公開醫管局信件

天瑜爸爸問院方為何改醫療紀錄:「很荒謬,因為要當時救人,所以當時改不到,要幾日後才可寫回。我很奇怪5月21日的紀錄,他們憑什麼寫下去,當時手術紀錄,他們不會估的,一定要是有根有據才寫出來,等待血液時他們給天瑜很多靜脈注射,這些靜脈注射就會引致腹腔積水,增加壓力令心跳停頓,正常的情況下沒有血液輸給她,是真的沒辦法之中的辦法,要給她水份,但如果你正常下給她血液時,就不用給水份。第二個問題是你給水分的時候的過程裏,有否給過量或太快呢?份量是否正確?我再問他就不肯回答。有一位醫生說水份是給多了1000毫升左右,這個份量就跟她手術中多餘排出的水分差不多,水分速度輸快了四倍,而香港兒童醫院陳志峰教授也跟我說,這個份量是標準分量,不過是一個成年人的標準,不是小朋友的標準,當時天瑜只有四歲,按一個成年人的標準一次給500毫升,一定『水浸』,所以就液體過載,這是醫院不會跟我說的事。民事索償現正進行中,他們不是不肯賠錢,但我覺得整件事不是賠錢了事,更重要的是責任問題,他們是否肯承認責任承認錯誤?涉事的醫生有否受到懲罰?還有涉事的管理層,他們需要為事件負責任嗎?」

以下為天瑜爸爸對醫管局的提問:

  1. 為甚麼院方在早知有延遲輸血的情况下,在事發後五個月仍對本人聲稱事件中不涉及任何人為錯誤,不是醫療事故,這是否有意隱瞞?
  2. 對於要事發半年後才通知家屬,院方曾解釋是因為事發初期他們一直是以心臟衰竭為主要的調查方向,所以事發後臨床部門與家長溝通時亦較著重該方面的解釋,但既然是嚴重醫療事故,不管當時院方是否定此事對病人及後心跳停頓有否直接關係,都理應盡快通知家屬,但院方卻仍然沒有即時向家屬通報此事,院方曾否調查涉事醫生有没有暪報上層?
  3. 管理層有没有包庇下屬或隱暪家屬?調查結果如何?
  4. 院方事後半年仍聲稱當時只有兩種處理方法(方法一是冒險取用手術室内的普通血液包,此方法快捷但有風險,岀錯的話嚴重可致命,另一方法是到中央血庫從新領取特别血液包,此方法雖然是較花時間,但比較安全)。涉事麻醉科呂醫生是在兩難的情况下選擇了後者。故此做成了延遲輸血的結果,但直至事發後9個月,院方才在回覆信裡才間接承認其實當時還可以使用白血球過濾器,讓普通血達到特别血的效果。那為甚麼院方一直隱瞞了這個又快又安全的方法?

有關呂醫生曾在手術後8天篡改手術當日的醫療紀錄,天瑜爸爸有以下質疑:

  1. 如果真的如呂醫生所説,當時忙著搶救病人,那手術當日的醫療記錄内所填寫的數據,呂醫生是在怎樣的情况下和根據甚麼資料去完成?那是否承認自己當日是在没搞清楚真實數據前憑「猜測推斷」去填寫?
  2. 呂醫生具體更改了那些紀錄?數據由多少改為多少?更改後是否對她更為有利,讓她更有可能避免在此醫療事故裡遭受指控?
  3. 回覆信裡提及到呂醫生需要由技術人員協助下才能再次登入系統去更改紀錄,所指的技術人員是那方面的技術人員?(只是IT?)會從那方面提供協助?會否監察和核實呂醫生所更改的數據?
  4. 呂醫生更改數據後有否經任何人核實?如有的話,他們怎樣確定數據的真實性?
  5. 呂醫生有否具有替兒童做大型手術的經驗?
  6. 呂醫生輸液的份量是否過多或過快?
  7. 醫院是否會承認5月21日那份紀錄的有效性?
  8. 如果日後需要呈交給醫學專家甚至法庭的話,院方會呈交那一份紀錄?院方又是否會承認舊紀錄的有效性?
  9. 試問院方在發生醫療事故後仍然容許涉事醫生名正言順地更改這麼具爭議性的關鍵數據,那如何保障能對病人公平公正?會給社會大眾一個怎樣的觀感?

周爸爸表示近日終於收到醫管局電話,表示11月22日會有高層同周爸爸會面,希望周爸爸及天瑜可以得到合理的回覆。

採訪: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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