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4名車房職員在前日(22日)涉嫌違泊多輛私家車,並挑釁及辱罵交通督導員,嘲笑他們是「咖啡仔」,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5日,以待警方尋求法律指示。各被告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被告依次為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及趙詠明(32歲),四人均報稱為汽車技術員。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11月22日,在九龍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辱罵交通督導員78271及高級警員2370,而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本報記者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