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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11月23日至12月6日期間,對4間口罩零售商及一間口罩生產商採取執法行動,他們涉嫌出售和供應懷疑附有虛假效能聲稱的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行動中拘捕5人。

圖示三款聲稱達到某效能標準下的壓力差要求與事實不符的口罩。政府新聞處圖片
圖示三款聲稱達到某效能標準下的壓力差要求與事實不符的口罩。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懷疑數款口罩的效能表現與其聲稱不符。海關人員其後進行試購,並將試購所得的口罩樣本作效能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三款口罩聲稱達到某效能標準下的壓力差要求與事實不符。另外,一款聲稱符合歐洲標準EN14683就含菌量所訂明的要求的口罩,實際超出有關歐洲標準的最高限額,但檢測發現該款口罩的含菌量符合國家標準GB15979的要求。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採取執法行動,在其中一間零售商中檢獲約2600百個涉嫌違反《條例》的口罩。行動中,4名零售商男負責人和一名生產商1負責人被捕,年齡介乎27歲至49歲。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供應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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