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就擴展其無紙化措施發表諮詢文件,建議簡化文件呈交流程、簡化《上市規則》附錄,以及容許上市發行人在適用法律及法規容許的範圍內,透過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包括董事會報告、中期報告、會議公告、上市文件、通函、聆訊後資料集等。公眾諮詢於2023年2月28日截止。

目前的招股章程批准及登記程序以紙本文件為主,涉及大量實體文件交收。其中發行人須於所定的招股章程登記日期當天早上送交相關文件的印刷本,港交所指為發行人和該所帶來行政負擔,在極端天氣狀況等干擾下, 或會延誤發行人的原定上市時間。因此,港交所在諮詢文件透露,正與公司註冊處一同研究將招股章程批准及登記程序數碼化的可行性,建議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登記招股章程的程序數碼化,

諮詢又建議,毋須再呈交非必要的文件;廢除非必要的簽署或核證規定,及強制規定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除非《上市規則》另有指明或聯交所另有要求。港交所指,將建立一個新的網上平台,作為上市科與新申請人/上市發行人之間雙向溝通的指定渠道,建議要求上市發行人、新申請人及其指定專業人士使用此發行人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所有文件、電郵及電子表格(須於 FINI 平台提交的文件除外),現時不擬就使用發行人平台收取任何費用。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聯交所致力尋求簡化流程及提升營運效率的方法,建議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展現交易所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期望在確保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進一步提升營運效率,同時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港交所於2021年已實行上市無紙化規則,容許發行人可以將上市文件僅以電子形式刊發,無紙化上市的認購僅可透過電子申請。